2022年5月4日 星期三

<勞資新聞解析>上班途中猝死!經理支援送貨工時逾12小時 宅配通要賠3百多萬

新聞原文

2022-05-04 聯合報 / 記者林孟潔

陳姓宅配通經理因人手不足支援司機送貨,每天工時超過12小時,且工作職務7個月內調動3次,造成他身心壓力極大,3年前上班途中心臟病發猝死,妻子和2名就讀國小的子女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判宅配通要賠償353萬餘元,可上訴。閱讀全文...

新聞解析

職業病的認定標準依照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857號判決的見解:「重在職務與疾病間之關聯性(職務之性質具有引發或使疾病惡化之因子)外,尚須兼顧該二者間是否具有相當之因果關係以為斷。」所謂關聯性是指工作的性質可能「引發」疾病,例如長期在有毒的環境下工作。或是使已經存在的疾病「惡化」,例如長期超時加班導致心臟病惡化。至於因果關係是指員工的身體狀況,加上外來之加害行為,在通常情況下即會發生該職業病時,可以認定加害行為與疾病間有相當因果關係存在。

新聞案例中陳姓經理原本就有高血壓病史,病發前半年平均每月加班達59小時,高於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之認定參考指引的45小時過勞標準。因此台北地院認定工作負荷過重是導致心臟病發猝死的惡化因子,判決宅配通公司應賠償家屬。即使陳員本身有煙癮,就心臟病發與有過失,頂多可以減輕宅配通的賠償金額,無法免除賠償。

旺達顧問執行顧問 林俊龍撰擬 20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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