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照公務人員行事曆出勤的企業,今年春節經過彈性調整放假(2/10彈性放假、2/20補班),又有一個7天(2/10~2/16)連續假期可以放。這次彈性調整的方式如下圖,同時說明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勞動部為了讓不能適用八週變形工時的企業可以比照公務人員行事曆出勤,合法排除每週一例一休,特別在105年發布函釋(附註一),指定這些事業單位為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八週變形工時之行業。
二、比照公務人員行事曆出勤的法定程序:
欲比照公務人員行事曆實施彈性調整放假的事業單位,必須召開勞資會議同意實施八週變形工時且依照公務人員行事曆出勤,才能合法比照公務人員行事曆出勤。未踐行前述程序的企業遇到勞動檢查將有受罰之虞。
三、彈性放假適用對象:
只有比照公務人員行事曆出勤的部門才適用(含部分工時勞工),實施排班制(非週休六日)的部門並不適用。因此勞資會議須指明實施八週變形工時比照公務人員行事曆出勤的部門。
四、2/17~2/19期間到職者,2/20仍有上班義務,不必發給加班費。
公司依上述函釋及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規定召開勞資會議之決議效力,對勞資雙方均有約束力。此時雖然2/17~2/19期間到職者沒有享受2/10彈性休假,2/20仍有上班義務。
五、預告於2/17~2/20期間離職者,2/10仍可享受彈性休假。
理由同四。
六、2/10及2/13出勤應依照休息日出勤加發工資。
七、2/11、2/12、2/15及2/16出勤工資應依照國定假日出勤加倍給薪。
八、2/14為例假日,原則上不得出勤。
附註一
<勞動部勞動條3字第1050130120號函>
公告指定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行業,為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第3項規定之行業,並自即日生效。
旺達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顧問 林俊龍 2021.1.15
第七點應將"休息日"改為"休假日"(國定假日及特休), 才對?
回覆刪除是的,已經修正。非常感謝您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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