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希望隨時收到最新勞資訊息,請在右方「訂閱最新文章」空格內輸入您的電子信箱。
*歡迎加入臉書「人資法律空中教室」收看每週勞資動態直播
*歡迎訂購旺達人資法律學堂推出的線上課程,瀏覽課程清單
有常年勞資顧問客戶轉給我上週台北市勞動局於2017.10.6發布的新聞稿(全文詳附註一),內容提到經勞資會議同意實施8週變形工時制度者,得比照公務人員行事曆,將9月30日(週六)調整為工作日,10月9日(週一)調整為休息日。不過如勞工於上開兩天中間離職,例如10月6日離職,由於已無法於10月9日休息,其9月30日(週六)出勤應發給休息日加班費。此說法並不正確,茲說明如下。
按勞動部勞動條3字第1050130120號函指定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行業,為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第3項規定之行業。事業單位適用上開函釋的結果得在8週變形工時規範下,比照政府機關將某一週的工作日與其他週的休息日對調,形成連續休假。以這次9月30日(週六)與10月9日(週一)對調為例,雇主於年初公告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上班後,勞工在知悉後如繼續提供勞務,可以認為已經默示承諾該行事曆而發生附合契約之效力。此時不論勞工何時離職,都不會改變9月30日為正常工作日而10月9日為休息日之事實。因此當勞工於10月6日離職,其9月30日(週六)之出勤屬於正常工作日出勤,非休息日出勤。勞動部今年5月25日的新聞報導(附註二)亦同此見解。
附圖:配合政府行事曆彈性放假示意圖
為了避免爭議,建議比照政府行事曆放假之企業在寄發聘僱通知時一併告知公司放假規定,同時每年底公告次年度行事曆,並傳閱同仁簽名,俾利雙方遵守。
旺達顧問 林俊龍 2017.10.12
附註一、
雙十國慶日如何休假給薪?又該怎麼調整放假?勞動局告訴您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發布科室:勞動基準科
發布日期:2017/10/6
今(106)年10月10日(週二)為國慶日,係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勞工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雇主應給予勞工放假1日且照給工資。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倘雇主因經營上之需要可徵得勞工同意於當日出勤者,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即除給當日工資外,再加給一日工資,抑或擇日補休。
許多勞資朋友詢問由於今年國慶日在週二,要如何合法透過調整工作日及休息日形成4天連續假期(即10月7日週六至10月10日週二)之方式?北市勞動局表示,如事業單位經勞資會議同意公司之工作行事曆完全比照政府機關之辦公行事曆,採行8週變形工時制度者,得與政府機關之辦公行事曆一致,始得將9月30日(週六)調整為工作日,10月9日(週一)調整為一般工作日。此外,如勞工於10月8日前離職者,因無法於10月9日取得休息日,致無從調整工作日與休息日,事業單位應使該等勞工於9月30日(週六)給予休息1日,如經同意於該日出勤者,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給付休息日出勤工資。
勞動局說明,雇主如有聘僱部分工時勞工(如:工讀生、PT人員),10月10日當日原本排定有出勤之義務者,事業單位應給予放假1日,並依約定時薪及當日工時照給工資;倘經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應給付加倍時薪,雇主應以時薪266元(133×2)乘以工作時數(8小時以內)核計。
至於服務業或相關輪班制工作者,勞資雙方事前協商將「國慶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休假,則該日(10月10日)即形成一般出勤工作日,亦為可行,建議事業單位應事先公布協商調整後之休假,並於排班表上註記休假日或國定假日,避免爭議。
全文網址:http://www.gov.taipei/ct.asp?xItem=347574898&ctNode=5158&mp=100001
附註二、
2017-05-25 中央社 台北25日電
今年端午節在星期二(5/30),許多公司星期一(5/29)都會彈性休假,讓員工在星期六(6/3)補班。勞動部說,6月1日到職的勞工,3日當天仍要上班,且雇主不需給加班費或補假。
端午節4天連假就快到了,其中5月29日是許多公司挪移6月3日的休假,就有不少雇主跟勞工提出疑問,那如果是今年5月30日後到職的勞工,6月3日到底算休假還是上班日。
對此,勞動部今天解釋,若公司原則上是上一至五的班,僅這一週變動,即使新進的員工仍需照公司的班表走,因此勞工當天仍要上班。
勞動部說,當天勞工上班仍屬於正常工時,且也在一週40小時的工時範圍內,因此雇主也不需給加班費或補休。
勞動部舉例,就像1月2日到職的員工,不能主張1月1日的假沒放到,要補假一樣。
不過勞動部也提醒,勞資雙方在到職前就應該說明清楚,避免產生不必要的勞資糾紛。
全文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485235
林俊龍顧問每週三晚上8:00~8:40在臉書【人資法律空中教室】直播解析當週勞資新聞及法規動態,並將多年顧問經驗以主題方式分享給學員。加入社團請先匯款,將匯款帳號後5碼填入「入社申請單」。客服人員收到申請單會立即與您聯繫,開通社員資格。
◎ATM轉帳:TM轉帳代號: 013 帳號: 037-03-5022971
◎臨櫃匯款:戶名:旺達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銀行:國泰世華(松山分行) 帳號: 037-03-5022971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