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6日 星期二

<勞資新聞解析>老員工忘入帳540元遭開除 僱主代價慘痛!按月付薪6.4萬到復職

新聞原文

2022.07.23 蘋果日報 地方中心鮮明/彰化報導

彰化縣二水鄉農會一名年資近36年的許姓櫃員,去年7月下午結帳時間後收取一位民眾繳納的540元第四台費用,隔天忘了入帳,被農會以侵占客戶款項為由解僱,許不服,向法院提告求償。法官認為,許員收款時蓋用翌日的戳章,只因作業疏忽未入帳,客戶反映後立即補足,並無侵占意圖,情節也非重大,不符勞基法解僱理由,判決雙方僱傭關係存在,二水鄉農會應從2021年8月起按月給付許員6萬4700元月薪至復職止,還得按月提撥退休金。可上訴。閱讀全文...

新聞解析

解僱員工要考慮的因素很多,不是發生違規行為就可以解僱。除了要看違規的次數、是否曾經給予糾正警告、是否嚴重影響管理秩序以及是否造成公司營運危險等之外,另外還須考慮員工的工作年資。為什麼呢?一般而言,工作表現差的員工可能老早被公司淘汰。能夠存活下來的員工表現通常在水準以上。因此年資越高,勞雇關係也越緊密,上述檢驗的標準就會更嚴格。

新聞案例中二水鄉農會抗辯許員屢次違反工作規則,但法院調查發現上次違規是103年,距今已經7年。110年7月因為服務態度傲慢不聽指揮記小過,與這次違規態樣不同。因此許員不算屢次違規。何況許員是因為作業疏失漏未銷帳,不構成侵占,金額也不大。尤其許員年資長達36年,依據上述說明,解僱的檢驗門檻較為嚴格。因此法院判定農會違法解僱。

旺達顧問執行顧問 林俊龍撰擬 202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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