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0日 星期五

<勞資新聞解析>培訓機師用吸管沾雞尾酒遭華航退訓、索賠 華航輸了

新聞原文

2021-07-28 聯合報 /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中華航空謝姓培訓機師慶祝學長完訓,和其他學員一同餞別,他用吸管沾取同學們的雞尾酒,華航認為他違反受訓約定、紀律公約和禁酒令,終止職前訓練協議書並退訓。華航提告要求謝返還訓練相關費用與200萬元違約金共370萬元,一審敗訴;二審雖改判謝賠償190萬元,但最高法院廢棄發回。高院更一審今駁回華航上訴,謝不用賠。閱讀全文...

新聞解析

這個案例討論的是勞工參加雇主職前訓練,中途被退訓所衍生的賠償問題。華航與謝員簽訂職前訓練協議書,約定當謝員有任何故意或可歸責之事由造成停訓或考核不合格之行為,應賠償華航支出之訓練費用、損失及違約金。由於職前訓練期間謝員尚未正式受僱於華航,不適用勞基法規定,因此本案只能討論華航中途將謝員退訓,是否確實存在可歸責於謝員之事由。而且依據高等法院的見解,此可歸責於謝員的事由必須符合懲戒相當性、比例、必要及誠信原則。

新聞案例中華航先針對謝員喝一罐啤酒將他停訓,之後又因為他受邀慶祝學長完訓時用吸管沾一下教練推薦的雞尾酒而將他退訓。高等法院審理認為喝一罐啤酒並沒有達到受訓須知規定的「酗酒」程度,華航據此將謝員停訓已欠妥適。之後華航雖然將受訓須知的「禁止酗酒」改為「禁止喝酒」,但是後來謝員參加聚會時用吸管沾一下雞尾酒,華航就認定違反「禁止喝酒」規定而將他退訓。法院認為華航此舉違反懲戒相當性,也就是違反比例原則,判決謝員不必賠償訓練費用、損失及違約金。

旺達顧問執行顧問 林俊龍撰擬 202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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