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4日 星期四

109年中秋節彈性調整放假注意事項

比照公務人員行事曆出勤的企業,今年中秋節經過彈性調整放假(9/26補班、10/2彈性放假),又有一個4天(10/1~10/4)連續假期可以放。這次彈性調整的方式如下圖,同時說明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彈性調整放假的法源:
勞動部為了讓不能適用八週變形工時的企業可以比照公務人員行事曆出勤,合法排除每週一例一休,特別在105年發布函釋(附註一),指定這些事業單位為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八週變形工時之行業。

二、比照公務人員行事曆出勤的法定程序:
欲比照公務人員行事曆實施彈性調整放假的事業單位,必須召開勞資會議同意實施八週變形工時且依照公務人員行事曆出勤,才能合法比照公務人員行事曆出勤。未踐行前述程序的企業遇到勞動檢查將有受罰之虞。

三、彈性放假適用對象:
只有比照公務人員行事曆出勤的部門才適用(含部分工時勞工),實施排班制(非週休六日)的部門並不適用。因此勞資會議須指明實施八週變形工時比照公務人員行事曆出勤的部門。

四、9/28~9/30期間到職者,一樣享有10/2彈性休假
公司依上述函釋及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規定召開勞資會議之決議效力,對勞資雙方均有約束力。此時雖然9/28~9/30到職者沒有參與9/26補班,10/2仍享有彈性休假權利。

五、預告於9/26~10/1期間離職者,9/26仍有出勤義務,不必發給加班費
理由同四。

六、10/1(四)中秋節出勤前8小時應加發1日工作,加班2小時以內者,加給1又1/3倍工資,第3小時起加給1又2/3倍工資。

七、10/2(五)出勤工資應依照休息日出勤加給。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休息日規定加班2小時以內者,加給1又1/3倍工資,第3小時起加給1又2/3倍工資。

附註一
<勞動部勞動條3字第1050130120號函>
公告指定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行業,為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第3項規定之行業,並自即日生效。

旺達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顧問 林俊龍 20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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