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9日 星期四

<勞資新聞解析>蝦皮裁員潮燒到台灣!資遣條件瘋傳網羨慕:等於在職找工作

新聞原文

NewTalk 2022/09/28

近日蝦皮傳出營運出現問題,很多分公司都傳出大動作裁員,而這波裁員潮也波及到台灣,近日就傳出台灣分公司有數十名員工遭資遣,對此,蝦皮官方也證實這項消息,不過強調台灣蝦皮營運一切正常,這次裁員只是對台灣部分員工進行「組織編制調整」,不過據傳資遣費為優於勞基法的N+2,因此員工都願意拿錢走人,這個條件也引起網友議論。閱讀全文...

新聞解析

所謂大量解僱勞工通報,是指雇主有勞基法第11條所定各款情形之一、或因併購、改組而解僱勞工,而於一定期間內資遣勞工達相當人數,就必須在60天前檢附大量解僱計畫書通報主管機關。通報後接下來還得在10天內與勞工協商資遣條件。萬一協商不成,例如勞工要求高於勞基法規定的資遣條件,勞動局還會介入協商。整體而言大量解僱法課予雇主通報與協商義務有可能增加資遣的困難度。因此有些雇主願意選擇提供較優的離職條件,希望可以免除通報義務。

新聞案例中蝦皮公司提供N+2的資遣方案,已經遠優於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的0.5N,是否還須要進行通報?答案要看勞雇雙方協商內容而定。如果協商內容要求公司提供非自願離職證明給員工並勾選上述離職事由,蝦皮就有通報及後續協商的義務。原則上不論公司提供何種資遣條件,只要資遣方案內容有涉及勞基法第11條各款事由或併購改組,或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都有通報的義務。

旺達顧問執行顧問 林俊龍撰擬 202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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