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日 星期二

105年國定假日縮減 打工族衝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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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體報導勞動部預告105年起勞工國定假日縮減為12日,打工族於國定假日工作將因此減少領到加倍工資,受衝擊最大。究竟打工族受國定假日縮減影響程度如何,本文試分析如下。

「打工族」即所謂「部分工時」勞工,依勞動部訂定之「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下稱部分工時注意事項)定義觀之,係指工作時間公司全職勞工或法定工作時間短之人員,例如每日僅工作4小時,或每週僅排班20小時,也可能是每週僅一、三、五各上班8小時。

部分工時人員國定假日出勤應加倍給薪?
答案是不一定,須視該國定假日是否已經與其他工作日對調。按「部分工時注意事項」第六點規定「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但得由勞雇雙方協商將休假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放假。」易言之,如果每週一至週五上班,碰到週四國定假日,經徵得勞工同意將週四與週五對調,此時週四變成工作日,當日出勤無須加倍發給工資,週五則為有薪休假。

國定假日必須加倍給薪之情形
惟遇到沒有其他工作日可以對調時,則必須加倍發給工資。例如下列案例:
1.臨時性工作者:例如春節期間的特賣人員,或只工作一日派發DM人員等,並無其他工作日可資對調,工作期間應發給加倍工資。
2.每週排班20小時者:餐飲業或零售業基於人力之有效運用,會固定在尖峰時間聘用排班人員。此時在排滿20小時情形下遇到國定假日出勤均須加倍發給工資。
3.每週一、三、五上班者:週五遇國定假日,如該假日未移至其他工作日休假,週五出勤須加倍發給工資。

綜合上述,國定假日縮減對打工族造成的衝擊須視假日當天是否有排班,且當天是否已與其他工作日對調而定,不可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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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達顧問執行顧問 林俊龍

相關報導連結:

<勞工國定假日明年砍7天 打工族衝擊大>蘋果日報2015年08月29日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829/680183/

70 則留言:

  1. 您好~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因公司屬於百貨零售業,像是周年慶期間會有需要聘請工讀生以因應現場人力調度,
    如果工讀生是以排班制,非固定休六日,這樣在六日出勤會有需要加倍給薪嗎??
    另工讀在排班時會有七休一的強制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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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例假日由公司與員工排定,依勞基法第36條規定為每7日應有1日例假,不以週六或週日為限。因此六日出勤未必須加倍給薪。

      二、看起來 貴公司聘僱的週年慶工讀生是簽訂全職的短期性定期契約。如果公司實施四週變形工時,只要每相鄰2週有2日例假即可,例如本週連續上班7日,下週排休2日。如未實施四週變形工時,應遵守7休1規定。又如果工讀生是PT,每週工作時數未達40小時(105年起),則一律7休1,不能適用變形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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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老師你好我們公司明年將採用月休八天(含國訂假日12天)共12月*8天=96天,遇國訂假日出勤不給予加班費,休假不給予補假說以平移到月休八天裡,請問這樣休假天數是否正確或有無違反法令。我們月休才排班製每日工時八小時不含休息一小時。麻煩老師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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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您好 我目前在門市禮品店上班 固定每週二公休,再自行排兩天休假,總共6天,那全面週休二日後,顧主是否該再給我兩天休假日呢?
    或是多兩天的工資給我?
    重點是服務業也適用週休二日嗎?
    還是看顧主自行定義休假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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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5年起勞基法第30條第1項規定每週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並不必然全年週休二日。如果公司每日只上班7小時,或採取變形工時,都可能導致某幾週只休1日,甚至某幾週連續7日都上班。尤其 貴公司屬於零售業,基於行業特性可能實施變形工時,未必每週都能休2日,但「平均而言」確實每週可以休2日,甚至3日。

      如果你每天正常工作8小時,則明年起全年休假日約116日,相較於 貴公司目前全年排休72日,多出約44日。這代表 貴公司給假不足,應支付休假日出勤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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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你好,想請教您,我們公司是百貨專櫃,現在正職人員是採用,一年中有5個月是休6天(1.2.7.8.11),其餘7個月是休7日 ,每日上班時間是8小時(內含1小時吃飯休息),但公司說國定假日不再補休或是薪資加倍(例如春節除夕初一上班),這樣是否和法律規定?是不是強制補休(原本每天上班9小時,內含一小時休息),請幫忙解答,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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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合法。公司先將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縮短1小時,成為7小時。每日正常工作7小時的公司,全年包含國定假日的12日,共須給予79日休假[全年應出勤40小時*52週+7小時-(12日*7小時)=2003小時;365天-2003/7=79日],與 貴公司目前給假日數相同。而且 貴公司又將12日國定假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對調後每位同仁春節當天出勤都變成平日出勤,不必支付雙倍工資。以上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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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請問一下,像我是3班2輪12小時上4休2機台未停機狀態輪流吃飯需要被扣吃飯時間,早班1小時夜班半小時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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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所以夜班應該不只休息半小時,會違反上述規定。假設夜班與早班均休息1小時, 貴公司全年工時合計達2,684小時,較法定正常工時2,088小時(含國定假日96小時)高出596小時,平均每月加班時數達50小時,已經超過46小時上限。此外12日國定假日可能也未給假。如果您有疑義,建議請勞動局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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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版主你好:請問一下,變型工時.3班2輪12小時制,早上8點到晚8,他的工時算法怎麼算?還有!如果3班2輪排休.他又如何扣工時~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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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貴公司的情形應適用2週變形工時。如果和上一題一樣是做4休2,全年工作日數約為244日。又假設早班夜班均休息1小時,全年工時合計達2,684小時。其餘請參考上一題解答。如果仍有不清楚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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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老師請問
    每天上班8個小時.禮拜六又上4個小時
    公司給的基本低薪20008在加三天加班費
    以一月的班來看
    休假共放了8天.包括元旦1/1上半天
    公司表示加班費應該只能給2.5天但是多給了我們0.5共三天加班費(一天667元)
    116天休假以12個月下去平分
    公司的試算方式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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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同上
    以2月的班來看
    休假日共放了11.5天
    不足160個小時
    又要怎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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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老師請問
    如果一個禮拜只有週六休假其他天上班,時數是以週一到週三是4小時,週四到週日是5小時,持續一個月,然後如果加上個月的連六的話,我已經上了連七,連七天完後,4個連六,所以這個月只有五天休假,時數約136小時,是否對我們有點太超過
    然後我看網路上的東西說:如果在同公司持續一年的話,是否有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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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勞動部日前發布函釋,廢止內政部台內勞字第398001號函。也就是說從8月1日起,例假日間最多只能間隔6日,連上7天班將違反勞基法第36條規定,處新台幣2~30萬元罰鍰。部分工時人員亦同。

    部分工時人員依勞動部訂定之「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與全時人員一樣享有特別休假。相關規定摘錄如下,供你參考。
    (三)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規定辦理。其休假日期由勞雇雙方議定之,年度可休特別休假時數,得參考下列方式比例計給之:
    以部分工時勞工全年正常工作時間佔全時勞工全年正常工作時間之比例,乘以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所定特別休假日數計給。不足一日部分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惟不得損害勞工權益。但部分工時勞工每週工作日數與該事業單位之全時勞工相同,僅每日工作時數較短者,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規定給予休假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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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您好:
    請問一下,我是糕餅工廠的PT,只做暑期工讀。七月初的時候連做了七天,每天平均11-12小時,這樣公司有違法嗎?或是第七天公司未滿八小時就必須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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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8月1日前連上7天班還不至於違法。但是每日超過8小時的部分都必須發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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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你好,
    請問一下,如果是公部門的工讀人員(按日按件計資),是有上班才有薪水的,
    請問如果國定假日放假可以拿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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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以10/31為例,如果當日本來就沒有排班,當日未出勤不必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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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您好:請問如果是計畫的時薪制工讀生,每月需上班128小時(32小時*4週),11/14逢補假日但有出勤(因之後要放假,所以11/14上班),此種情況是否需給予加倍工資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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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 貴公司時薪人員的排班表是固定的,例如固定每週一至週四上班,週五至週日休息,則當國定假日落在週一至週四,應該給假(薪資照給)或加給一日工資(未給假)。同理,如果補休日落在11/14(週一),當日出勤應加給一日工資。反之如果選擇11/15(週二)才給補休(法無明文必須週一補休),則11/14出勤毋庸加發一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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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您好:計畫的時薪制工讀生並沒有排班,只要求每月上128小時,因工讀生需上課及考試等因素,每天上班時數並不一定,只有前一天會與他確認隔天上班時數,星期六、日不上班,請問此種狀況11/14出勤(11/28約定好請假),是否需給予加倍工資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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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非固定哪幾天出勤,且星期六日是休息日例假日,11/14(一)是補休11/12國父誕辰紀念日,當日未出勤者不必給薪,當然也沒有加倍給薪的問題。反之,若補休當日(11/14)使員工出勤,除當日工資外應加給一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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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老師請問
    公司是週休二日11/12國定假日依政府規定補假
    但公司補假是讓員工自行選擇彈性休假
    請問這樣工讀的時薪應該怎麼計算?
    沒有休到假也沒拿雙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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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時薪人員出勤工資依排班表而定。如果國定假日是該員工的工作日,應給假且工資照給,反之如果國定假日當日非該員工的工作日,當日無須給薪。本案要看國父誕辰紀念日的補休日是否落在他的工作日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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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你好,請問如果兼職人員一日工作3小時,時薪200元
    遇國定假日上班時,當天工資應該是 200*3*2 =1200元
    還是要算八小時的工資 200*8*2 = 3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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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當日出勤時數(3小時)加倍給薪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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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您好,請問如果公司在1/1-1/2有展場活動需要請臨時工讀生(只會來這兩天的),那1/1要給雙薪是否?另外,那1/2也是要給雙薪嗎?還是一般133*小時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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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短期人員工作未滿7日,沒有例假與休息日問題。不過1/1逢國定假日,當日出勤應加給1日工資。1/2依平日給薪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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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請問 我是部分工時員 周一至周五上班 六日都休假 每天工作8小時(包含吃飯一小時)國定假日也都休假 但是好像看到部分工時國定假日也要給薪 是指不上班也給薪 還是上班才要給薪?我的時薪是200/小時 常態部分工時已經五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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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部分工時人員如果國定假日當天未排班,雇主無須給薪。如果當天有排班且有出勤才須加給一日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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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請問,1/1是國定假日但適逢週日,1/2是上班族補休假
    請問1/2我的PT員工上班,是否應該有double的薪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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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週日是 貴公司例假日,則元旦逢例假日須給予補休。如果 貴公司安排於1/2補休元旦,當日使PT人員上班,應加倍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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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你好,想請問一下
    目前工作是做二休二,剛好遇到12月25號國定假日是自己的班
    想問說
    公司除了給加班費外,還必須再多補一天假給我們嗎?(有出勤)

    (因公司還有另一組常日班,週休二日的,他們國定假日遇假日的話有多補假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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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動部曾經函釋國定假日遇到例假日及休息日應給與補休。週休二日的常日班因為固定週休六日,所以國定假日落在週六日應補假一天。至於作二休二的員工,適用變形工時,週六及週日並非例假日與休息日,因此國定假日落在你的週六或週日,當日出勤只要加倍發給工資即可,不必給與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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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喔
      那另外想再請問一下新版加班費的問題,一樣是做二休二

      比如,我今天幫同事代一天班,10小時,全薪30500元
      這樣我代班的那一天總共能拿到多少加班費?

      (舊版公司是10小時都給予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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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在休息日幫同事代班,要看當天休息日的性質。有可能是勞基法第三十六條的法定休息日,也可能是因為實施變形工時所產生的空班。前者公司除了月薪30,500元外,依法須額外發給你23.38小時加班費。後者依法須發給16.04小時加班費。如果公司現行制度優於上開兩種作法,從其現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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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新版23.38小時
      舊版2倍x10小時=20小時

      所以就前者法定休息日來說,新版會比現行制度要來的好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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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想請問一下
    有個朋友目前是工讀
    在12/25直接要他畫假
    12/26勞工是補假的,但是他有上班這樣雇主薪資應該雙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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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好意思沒有打清楚
      應該是"雇主給的薪資應該是雙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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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要看12/26是不是補休行憲紀念日?如果是補休日,當日出勤應該加發一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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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想請問一下新版特休問題

    我在今年的1月1號,合計年資有3年多,新版有14天特休
    到今年的5月2號滿4年,想請問

    我的14天特休是要在今年5月1號前要休完嗎?
    如果是的話,那到今年的5月2號因為滿4年,還會再多14天特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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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恩恩,這樣我們勞工感覺像是今年會多了14天特休,因為去年的特休已經都休完了,這樣公司會認帳嗎?

      所以在今年1月1日前,不管公司之前是採用曆年制或是到職日計算
      在今年1月1日過後全部都採用新版特休計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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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想請問一下…
    我現在這間飯店是用四週變形工時的方式
    所以把今年的休假天數一共116天(含國定假日),平均分到12個月,所以一個月最少都可排休9天,但是國定假日出勤不給與雙薪,請問這樣是可行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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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可以。惟國定假日與其他工作日調移,平均分配到12個月放假,須經個別勞工同意,始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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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你好 我想請問 現在一例一休 固定八天假 但有幾個月是9天假日或10天假日 雇主該給員工8天假?? 還是按照當月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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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好不要採每月給幾天假的作法,而是以每週休2天(未實施變形工時),或每2週休4天(2週變形工時),每4週休8天(4週變形工時),每8週休16天(8週變形工時),另外加上12日國定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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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您好,請問我們公司算工讀生薪資是依上班天數加成最高時薪150,一月上班21天,10天休假自己排,若是我1月1號與2號都有上班,那是否2天都該給予雙倍薪資,還請問這種排休的方式該怎麼算例假與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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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看起來 貴公司採排班制,例假日與休息日非固定在週六及週日。因此你的1/1雖然落在週日,由於週日不是不是你的例假日,也就沒有補休的問題。至於1/1當日出勤除非公司有徵得你的同意調移到其他工作日補休,否則應該給你雙倍工資。1/2如前述不是補休日,當日出勤只有1倍工資。
      二、如果你是部分工時勞工,也就是每週正常工時不足40小時,每週應該有二日休息。假如每週正常工時達40小時,且公司有實施變形工時(可以詢問公司)每週休息日數不一定是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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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您好,想請問採用四周變形工時,也有做假日的挪移,每日工時為7小時,月休8天,國定假日的12天是否可以算在每日正常工時8小時所扣掉的一小時內,全年休假天數為12*8=96天,而不再另外加上國定假日12天?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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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例一休施行後在不加班的情形下,全年休假日約116日(約52天例假+約52天休息日+12天國定假日)。如果 貴公司將12天國定假日拆為96小時,分配在96天各休1小時,務必徵得個別員工同意才能實施。實施的結果全年休假約10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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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補充說明:如果 貴公司將12天國定假日拆為96小時,分配在96天各休1小時,務必徵得個別員工同意才能實施,而且在班表上各該96天的1小時必須標記補休哪一天國定假日。例如補休中秋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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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工讀生固定休星期一和二
    假設該星期,星期日剛好為國定假日
    雇主要求星期日和星期一調班
    請問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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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行,國定假日只能與其他工作日對調。本案中工讀生週一、週二是固定排休,國定假日不能與排休日對調。參考下列函釋。


      「...勞資雙方亦得就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實施進行協商,惟該協商因涉個別勞工勞動條件之變更,仍應徵得勞工『個人』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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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一)每上班7天,需有一天休息日一天例假日

    假設1/10號剛上班,是之後每7天為一組到1/16

    1/17~1/23,

    1/24~1/30,

    1/31~2/6

    還是ㄧ跨月便從2/1重算第一天到2/7為一組7天?

    又或者是以星期為單位,1/10星期二到1/15星期日,再從1/16星期一~1/22星期日為一組?

    (二)部份工時的休息日可集中在某一段時間一起休嗎?

    例如休息日排在2/23~2/24~2/2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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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勞動部勞動條3字第1050132134號函核釋每7日是指以「每7日為一週期」,每一週期內至少應有一日例假及一日休息日,其中每7日並非以勞工個別到職日起算,而是勞資雙方約定的一週,可能約定週一至週日,也可能約定週日至週六。因此可能約定以2017.1.1~2017.1.7為第一週,2017.1.8~2017.1.14為第二週,依此類推,跨月不會重算。

      二、部分工時不適用變形工時,因此每週須有2日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國定假日及特休另計),不能集中排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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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部份工時(工讀生)假設一月份有2休息日跟1例假日未休到
    其上班時間皆為5小時
    該三天的加班費要如何算?

    是否適用休息日逾四小時至八小時以內者,以八小時計,
    或是國定假日與例假日未滿8小時仍須給8小時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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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休息日出勤5小時,依勞基法第24條第2,3項之規定,應給付8小時加班費。例假日出勤違法,勞動局可以依法裁處,至於工資建議加發1日工資。

      二、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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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1)你好,如果工讀生沒週只有排定週六週日上班(9~18共9小時)並且並無確實休息一小時,這樣算多一小時的加班嗎!?

    (2)2017年228四天連假2/27實施彈性放假,公司要求工讀生上班需給予double嗎?因為2/28公司要求休假,當時說2/27上班跟2/28一樣都會double結果現在上完說只是平日上班而已(2/18補班時也有上班)

    (3)2017年2/18(週六)補班時工讀生上班有double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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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是的,將產生1小時加班費。但公司將構成違反勞基法第35條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之規定。
      (2)如果這位工讀生是時薪/日薪制,每週工作時間不足40小時,由於部分工時人員不適用變形工時,因此每週排班超過5日(含國定假日)就須支付休息日加班費。
      (3)請參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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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雇主以生意不佳的理由可單方面縮減工讀生的工作時間嗎?
    例如原約定每星期固定休兩天,每天做4小時,但改為排班制減少工讀生工作時間,勞工如果不想要答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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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可能違反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規定「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建議你可以向勞動局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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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我在某餐廳任職工讀生,時薪140每天平均工時4小時(晚上六點到十點半,如果生意不好會提早半小時下班),每個月有6天假(自己排)請問如果六日出勤上班有算加班費嗎?
    還有,因為某些月份遇到旺季導致排假無法休滿六天因此會有連續上班兩個禮拜的情形,請問薪資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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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如果六日出勤上班有算加班費嗎?答:不一定,但當週只要出勤達6天,餐廳就應該支付你所謂的休息日加班費。以出勤4小時為例,加班費為843元(140*1.34*2+140*1.67*2)。如果出勤達7天,餐廳已經違法,而且當日應加倍給付工資給你,即1,120元。
      二、餐廳已經違反強制每7天應有1日休假之規定。工資計算參考第一點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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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做pt有一年多了,原本排班的時候都沒有規定工作天數或時數的上限,但最近公司主管找pt們面談,通知我們一個月最多只能排16小時,也就是一個月只上2天班,請問這樣合理嗎?
    我剛進公司在簽勞動契約的時候沒有什麼看內容,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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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未依當初約定提供足夠的工時,已經符合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您可以依該條規定通知公司終止勞動契約,請求支付資遣費。如果您聽從主管要求,依照減少的工時上班,會被認定為默示同意減少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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