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原文:
2022.8.24 ETtoday新聞雲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面板大廠群創(3481)傳出強制員工休假,使用假別包括彈休、特休及補休,對此,勞動部表示,此舉可能涉及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閱讀全文...
新聞解析:
隨著勞工意識抬頭,越來越懂得爭取勞動權益,雇主的人資部門也須加強法遵意識,才能降低行政罰鍰以及勞資糾紛的風險。
群創公司的休假公告如果真的執行,將會有下列違法風險:
一、指定員工特別休假
依據勞基法第38條第2項的規定,勞工擁有特別休假排定權。也就是說特別休假的排定原則上是勞工說了算,雇主只有在發生業務急迫狀況下,才能與勞工協商變更休假日期。要注意的是上述業務急迫狀況只是賦予雇主協商權,不是否准權。可別以為遇到急單或減產就可以拒絕或要求勞工排假。群創公司如果因為減產希望員工排假,最好與員工協商,由員工個別填寫假單,不宜單方面指定休假。即使召開勞資會議同意排假,也須讓員工逐一簽名同意會議決議,嗣後再個別填寫假單。
二、指定排補休
補休必須先有加班的事實,再由勞工依個人意願選擇補休。補休的排定權採協商制,也就是說勞工排定的補休日,雇主因為遇到急單可以否准。不過雇主仍然不可以未經勞工同意指定排補休。
旺達顧問執行顧問 林俊龍撰擬 2022.8.25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